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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中职职教高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6-03-31 21:22:10阅读量:

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中职职教

高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

各州、市教育体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:

为做好云南省2026 年中职职教高考( 以下简称职教高考)考试招生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报名

符合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,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职教高考报名,从电工技术、机械、交通运输、计算机信息、铁道运输、建筑工程、资源环境、水利水电、医学、护理、药学、旅游、教育、经济管理、农林养殖、农林种植、生物化工、烹饪、艺术、体育20 个招生考试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,各类别不得兼报。

报名条件按照《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 (云招考委办20259 号)执行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不符合报名条件的,将取消报名资格。

二、 考试

(一)考试科目和成绩折算

职教高考采用 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 考试评价方式,满分 600分。

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、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 总分420 分(语文 120 分、数学 100 分、英语 100 分、政治 100 ),按满分200 分进行折算,折算时保留 2 位小数。

职业技能考试(艺术类、体育类除外)包括专业理论测试、专业技能测试,其中专业理论测试 200 分、专业技能测试 200 分,满分 400 分。

艺术类、体育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为使用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400 分折算后的成绩,折算时保留 2位小数。

(二)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

文化素质考试、专业理论测试采用纸质试卷考试,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,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1

专业技能测试在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考点考场,采用分组、分轮次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试。其中,药学类、旅游类、教育类采用现场面试方式,计算机信息类和经济管理类采用组建题库、现场机考方式,其余 13 个类别采用现场实操考试方式。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 3 12—15  日进行,各科 具体考试时间见《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》(附 1)。

三)考试组织

职教高考考试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,由省招生考试院统筹、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,各主考院校负责各类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评分。具体要求见《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办法》( 附件 2)。

三、 招生

(一)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

省教育厅统筹省内高校的办学定位、专业建设条件、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,确定职教高考省内招生院校、招生专业和分校招生计划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普通本、专科招生总规模,分为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。专项计划包含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和其他经批准招生的专项计划 ,由各校分专业自行安排,用于招收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。完不成的专项计划可以申请转为普通计划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,转入普通高考执行。

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可以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,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组织考试招生。

(二)免试招生计划

免试招生实行计划单列,使用普通计划招收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。

三)招生章程

省内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校职教高考招生章程,确定招生专业目录、专业有关要求、录取办法、监督机制、咨询方式、举报渠道等,表述要准确、规范、清晰 ,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。请各校于2026 3 20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并于志愿填报开始前向社会公布。

四、体检

报名参加职教高考的所有考生须参加由州、市、县、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,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,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,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,招生院校可不予录取。

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,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、合理,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,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。

五、 高职单招

(一)考试招生

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可以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,可以在高职单招批、高职专科批安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。在高职单招批招生的专业,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招生;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专业,使用职教高考考试成绩进行投档录取。各校确定考试招生方式后,要制定相应考试招生工作方案。在高职单招批招生的专业,原则上不再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。

自行组织考试招生的院校,要在本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、报名方式、考试方式、录取方式等。报名结束后 ,要将报名考生数据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,不符合报名条件和未参加职教高考报名的考生,不能参加单独考试招生。

请各校于2026 3 1  日前将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备案,自行组织考试招生的院校 ,同时报送本校官方网站的报名链接。

(二)公示报送录取名单

自行组织考试招生的院校录取工作完成后,要在本校官方网站做好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公示,每名考生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拟录院校、拟录专业。请招生院校于 4 10  日前将公示无异议、 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单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。

六、成绩公布

省招生考试院将于2026 4 15  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 2026 年职教高考考试成绩和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
七、批次设置

2026 年职教高考设置免试本科、职教本科、免试专科、 村振兴专项、高职单招、高职专科 6 个批次。

(一)免试本、 专科批

免试本科批、免试专科批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设 1 个专业志愿和 1 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。仅招收具备职教高考免试资格的考生,考生免试资格认定办法及具体要求见《云南省 2026 年中职职教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办法》( 附件 3)。

(二)职教本科批

职教本科批设置 10 个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设 1 个专业志愿。

三) 乡村振兴专项批

乡村振兴专项批设置 30 个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设 1 专业志愿。 乡村振兴专项批招收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,考生资格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,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乡村振兴专项批投档录取。

四) 高职单招批

高职单招批按照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名单对考生进行投档录取。

(五) 高职专科批

高职专科批设置 30 个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设 1 个专业志愿。所有通过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的高职专科批志愿。

八、 志愿填报

省招生考试院将于2026 4 月公布职教高考志愿填报办法。考生要按照志愿填报办法,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指定网站完成志愿填报,逾期不予补报。

考生填报志愿时,应认真查阅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,按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,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。考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号码、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,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不能按时参加征集志愿等后果, 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。

各级招生考试机构、报名确认点、高中阶段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、辅导和技术指导,精心组织、严密安排,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完成志愿填报。

九、 录取

(一) 录取方式

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的原则,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。投档时,按照免试本科、职教本科、免试专科、乡村振兴专项、高职单招、高职专科的顺序,依次进行平行志愿投档。每个批次全部录取结束后,方可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。

(二)照顾加分及免试政策

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,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、审核、公示后,可以享受相应加分。

完成职教高考报名和现场确认,经退役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资格审查通过,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退役军人考生,可免职教高考文化素质考试,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。

三) 同分数考生位次确定方式

平行志愿投档时,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 ,除艺术类、体育类外,其余类别均按不含照顾分成绩、专业技能测试、专业理论测试、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政治成绩依次、逐项比较,艺术类、体育类按不含照顾分成绩、职业技能成绩、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政治成绩依次、逐项比较,根据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。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,按同分数考生处理。

四) 录取结果

2026 5 10  日前,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。

(五) 注意事项

录取期间,招生院校不得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,严禁违规征求考生意见、承诺录取。

录取结束后,各校不得要求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提前离校。

参加职教高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。

十、 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校要成立由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职教高考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落实主体责任。要认真研究、严

密梳理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,认真细致做好考前培训、考务组织、考试评分、安全保密、信息公开、考生服务、招生录取等全流程工作。要加强对责任落实、安全保密、政策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,做到全程有监控、随时有人盯、互相能监督、事后能回溯 各环节无缝衔接,切实筑牢考试招生安全防线。

   (二)严肃招生纪律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,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。要认真遵守高校招生“30 个不得”“八项基本要求 等工作纪律。各招生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及咨询管理,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,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,招生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、规范,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、违规承诺录取(含承诺录取专业、专本连读等)、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,不得以优质生源登记表、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、误导学生。

三)加强信息公开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、省级、高校、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,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方式,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。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,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

四)落实监管责任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 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 的原则,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监管责任,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、考试、录取全过程监督,特别是对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。各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章程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各地各校要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和曝光力度,对于因疏于管理,造成考场秩序混乱、作弊情况严重、违规招生的,要依法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。各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,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。

省招生考试院:0871-65154794(政策咨询)

0871-65125720 网上报考)

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:

0871-65102713(免试问题咨询)

省退役军人事务厅:

0871-63649156(退役军人政策咨询)

附件:1.  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

2.  云南省2026 年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办法

3.  云南省2026 年中职职教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办法


(此件依申请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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